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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-2016年度徐州市口腔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

发布于:2017年2月9日  


关于2015-2016年度

徐州市口腔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

为做好2015-2016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,加强医师执业管理,规范医师执业行为,提高医师素质,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,进一步做好我市口腔类执业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,履行医师定期考核考核机构的义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、《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、《徐州市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》(徐卫医〔200816号)等相关规定和要求,我院结合实际,现将我院2015-2016年度定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考核范围

2015-2016年医师定期考核的范围为:20161231日前依法取得医师资格(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),经注册后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执业的医师。考核医师类别为:口腔、临床

二、考核方式

1、工作成绩、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执业注册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,并做好考核人员信息汇总上报工作。

 2、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,按执业类别组织实施。采用网上个人述职和专业知识综合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。

  3、同一专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使用相同考核试卷, 分数线不同,助理医师60分及格,执业医师70分及格。

三、考核程序

考核工作由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所在的医疗机构负责通知医师本人。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。

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师,定期考核可执行简易程序:

(一)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,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(获得市级表彰)的;

(二)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及离、退休后继续执业,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。

2、执行一般程序的执业医师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知识综合笔试

四、考务安排

1、考试范围

《三基训练习题集(口腔科)》、《病历书写规范》第2版、处方管理办法及药物合理使用,考试以三基知识为主。

2、考试时间

2017218日上午8:30-9:30

3、考试地点:门诊楼七楼会议室   

4、考核形式:闭卷考试

5、考试题型:单选题、多选题、简答题

6、考试总时:1小时

7、考试人员:以徐州市口腔医院为考核机构的执行一般程序的执业医师

8、所有考试人员务必参加考试,准时到场,不能迟到,考试迟到30分钟视为缺考。

9未按规定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,认定为考核不合格;因不可抗拒因素在定期考核周期内未完成考核的医师,由其所在单位开具证明文件向考核机构申请,在不可抗拒因素消除后半年内应完成考核。

10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,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,并接受培训;培训期满,再次考核合格者,允许其继续执业,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职称;对接受培训后,考核仍不合格的医师,应注销注册,收回《医师执业证书》。
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徐州市口腔医院

2017年2月8日



医务科联系电话:85866120、85866656